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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案例

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算

2020.04.15            浏览量:

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算

摘要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的税目目前为14个,其中酒类产品应税消费税占消费税很大比例,如何计算是我们要掌握的主要知识内容。

关键字消费税 酒类 计算

案例来源实践

一、 背景介绍

西安市东方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8日在西安市高新区工商管理局批准成立,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91610104376953218G,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方强610103196312152125和张盛610104197003013233共同投入,投入比例分别占60%和40%。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旺座现代城B座1088号,房屋为自有房产,邮编710075,联系电话029-68508088,经营期限10年,主要从事货物的生产和销售,兼营烟类、酒类等应税消费品的生产,经营方式境内销售和自营出口,现有员工23人,企业的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法定代表人:方强


二、案例内容

2017年12月西安市东方商贸有限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12月4日将自己生产的啤酒20吨销售给西安乐康商店,收取押金6000元,价款也收到;另外将10吨让客户及顾客免费品尝。该啤酒出厂价为每吨2800元,成本每吨2000元。

12月10日带包装销售粮食白酒20吨,单价7050元,价款141000元,含包装价款25000元同时从购货方取价格补贴24000元。12月20日用自产粮食白酒10吨抵偿永生农场大米款70000元,不足或多余部分不再结算。该粮食白酒每吨本月售价在5500-6500元之间浮动,平均售价6000元。粮食白酒的比例税率未20%,定额税率为每千克0.5元。

三、问题设计及分析

1.问题设计

1)白酒、啤酒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各是什么

2)将自产的白酒用来抵偿大米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按照什么价作为计算依据

2.案例解读及分析。

1)白酒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计算方法是复合计征,啤酒是从量计征

2)啤酒 销项税额=56 000*16%+28 000*16%=9 520+4 760=13440(元)

       消费税=20*250+10*220=5 000+2 200=7 200(元)

白酒 销项税额=(141 000+24 000)*16%+60 000*16%=36000(元)

消费税=(141 000+24 000)*20%+6 500*10*20%+(20+10)*2 000*0.5=76 000(元)


使用说明

1.案例适用对象财务管理、会计专业学生

2.教学手段及组织形式学生案例分组讨论法

3.教学结果分析案例在发布前必须经过教学检验,提供教学实际教学效果分析及注意事项,供其它教师使用时参考。

资料链接

满足案例使用对象深度阅读的需要,提供阅读的参考资料及资料来源,可以是与案例有关的图表、视频、网站、PPT等(具体资料可以在附件中上传)。

其它

编写者      张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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