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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有关2019年五四表彰的通知

2020.03.14            浏览量:

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用于进取,锐意创新。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先进基层团组织。现将申报条件和日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个人奖项。

2

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照片为一寸红底。

3

撰写1500字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并且附上学期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4

在智慧团建系统,个人信息录入完善,无违规发展团员问题。

5

事迹材料表要求:

×××同学优秀×××事迹材料

×××五四红旗团支部/基层团委事迹材料

格试要求

(一)标题。标题用小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单倍行距;标题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二)正文。正文用四号仿宋GB-2312字体,固定行距28磅,每自然段首行缩进2字符。正文在标题下空一行,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内容要求

事迹材料例文

张××(姓名),男(性别),汉族(民族),1995年5月生(出生年月),中共党员(政治面貌),第一青年社区基层团委(所属团组织),本科(学历),团支部书记(职称,此项如无可不写)。张××等事迹情况。

6

截止到4月15日,必须参加过青年大学习。

7

申请优秀志愿者,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加入学校相关志愿者团体,并成为注册志愿者,在网上登记个人信息。

8

上报五四红旗团支部,不得超过所含团支部总数的5%;上报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得超过所含团干部总人数的10%;评选优秀共青团员,不得超过所含团员总人数的1%;评选优秀志愿者、优秀实践者,不得超过所含团员总人数的2%。

日期截止:2019年4月17日前将所需资料准备完备交到高职社区团委办公室(北E103)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下载申报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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